就人员和技术而言,预拌砂浆生产必须具有一定的合格条件。让我们看一下预拌砂浆生产的人员要求和技术要求。
一、人员要求
1.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,并具有相关中级以上职称。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或会计职称。
2.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名,了解预拌砂浆生产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名,具有预拌砂浆生产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。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全职测试人员不少于3-5人,参加岗前培训并持证工作的质检员不少于2人;测试人员,质量检查人员和现场生产前线工人应相对固定。
3.岗位人员应阐明操作程序和工作职责。
二、技术要求
1.所使用的保水增稠材料和矿物掺合料已通过省级以上产品鉴定。
2.每个灰浆产品均应具有由测试组织发布的产品类型检验资格报告,该报告应在一年的有效期内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测试能力。
3.砂浆的生产中不得使用与熟石灰粉,生石灰,引气剂,石灰浆,黏土浆和电石膏具有相同性能的掺混物
4.配合比设计应当按照《预拌砂浆》(JG/T230—2007)、《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》(J11454-2009)规定,并根据砂浆的使用,强度等级,稠度,设置时间指标,原材料特性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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